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平罗县环保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饮用水源地周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环境污染严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新建项目坚决不批。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街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三是强化监管巡查。加强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四是加大力度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企业,目前已将新惠达碳素和新达碳素公司予以拆除。五是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联系,掌握县域饮用水源地信息,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通知、早处置,共同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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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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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