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义务兵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役士兵安心服役,平罗县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在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按照高原地区服役年人均补助8000元、平原地区服役年人均补助5000元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经核实,2016年-2017年应征入伍的服现役士兵有271名。近日,平罗县财政已拨付资金165.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将优待金发放到义务兵家属手中。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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