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开始,全县城乡低保统一提标。
提标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一档人员年保障标准达到3840元;享受二档人员年保障标准达到3360元;享受三档人员年保障标准达到24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一档的人员,月人均领取560元;享受二档的,月人均领取480元;享受三档的,月人均领取380元。该政策的执行,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2018年上半年,中宁县为13287户15815名低保人员,发放低保资金2168.9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1685户13203人,发放金额1542.03万元;城市低保1602户2612人,发放金额626.9万元。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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