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本次通话将被录音。”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法院率先建设使用的通信录音系统,得到前来调研的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沙闻麟的充分肯定。近日,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宁县法院召开通信录音系统推广应用现场会,要求全区法院推广通信录音系统,健全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今年5月,永宁县法院借助信息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的高度融合,率先建设使用通信录音系统,实现法官与当事人工作交流全程留痕,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系统使用以来,当事人在电话中谩骂、威胁、恐吓司法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宁夏高院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大力推广应用通讯录音系统,确保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建设。通信录音系统要具备实时监控录音、通话录音提醒、录音文件保存、录音查询等功能,录音文件存储时间应当不少于3年,并实现院内所有座机同时录音。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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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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