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红河州财政、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组织开展了2017年以前中央和省级补助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结余资金清理工作。通过州、县两级共同努力,清理工作于6月底顺利完成。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红河州共结余2017年以前中央和省级补助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479.2万元(中央1361.29万元、省级117.9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资金结余104.57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结余429.4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中央资金结余945.21万元。全州13个县市中,有9个县市不同程度存在结余资金,其中,结余资金量最大的红河县为343.28万元,结余资金量最少的开远市为1.84万元,蒙自市、弥勒市、元阳县、河口县4个县市无中央和省级结余资金。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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