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罗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20人,其中119人选择自主就业,1人选择安置工作。对符合领取自主就业金条件的118人,每人按照4万元标准,共需要资金472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50%,市级财政补助25%,县级财政配套补助25%。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正与平罗县农村商业银行接洽办卡,预计8月1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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