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凌源市执法局立足监管实际,寓制度于行政执法中,在执法实践中落实制度要求,全力推进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本部门的实施。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编制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并在该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检查勘验、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统一制定规范执法文书、文号,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推行音像记录,尝试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
三是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在建违法建筑简易拆除程序严格执行1、3、7办案工作模式,即1天立案、3天拆除、7天结案工作模式。执法全过程记录、录像,刻光盘存档,每本执法卷宗都附有全程影像资料。设立独立的询问室、贵重物品保存室和涉案财物保管室,严格落实询问室管理制度和询问工作规范,询问过程全程无死角录像。
四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涉及到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行政许可、涉及公众利益规范性文件出台、较大数额行政处罚等重大决定作出前,法制部门都牢牢把关,出具法制审查意见书,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