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电 (记者魏哲哲)近日,司法部决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对台开放,出台了3项政策:一是将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地域范围由现在的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扩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二是允许已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且该代表机构成立满3年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其代表机构所在的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与大陆律师事务所联营。三是允许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的律师事务所聘用台湾执业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提供台湾地区法律咨询服务。
据介绍,2010年,大陆方面允许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市试点设立代表处,目前已批准10家。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