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鼓励市县实行普惠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原则上在申报周期内每个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每个创业者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为了实现创新券“申请简便、兑付及时”目的,浙江省财政厅、科技厅日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若干意见》指出,申请使用过程优化为2个环节,企业凭营业执照、创业者凭身份证完成用户注册,即可领取一定额度的创新券;凭技术合同、发票、服务结果凭证(如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等关键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兑付。
同时,鼓励各市县创新券实行通用通兑,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到全省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寻求技术服务,各级各类创新载体经当地科技部门注册登记后,可以在全省提供服务。鼓励各级各类载体接收外省市创新券,支持省内企业使用创新券支付外省各类技术创新服务费用。
05-05 来源:华夏时讯| 编辑:确牛
04-26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5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04-27 来源:人民网 宁夏频道
11-05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1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11-03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4-3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5-10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