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将政法综治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非法阻工、强行挡工、敲诈勒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真正让执法者昂首挺胸,违法者胆战心惊、无立足之地,营造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
二是坚持事要解决,下大力气化解社会矛盾。定期召开信访积案化解专题会,直面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罢休”,达到“小事不出村队、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灵武”的良好效果。一抓排查,及时掌握、分析本辖区、本部门的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状态;二抓化解,严格落实信访“一二三工作要求”(一坚持,坚持市级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责任制;二强制,在党政大楼门口非法聚集扰乱正常办公秩序不听劝解的强制带离,在接访现场无理闹访扰乱正常接访秩序的强制带离;三追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到现场接访的追责、到场不给予明确答复的追责、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解决的追责),对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帮困救助到位,对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到位;三抓问责,加强跟踪掌控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对象的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层级责任制要求,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引发突出信访问题的实行严肃问责。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司法部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建立司法部门联合调处机制,拓展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建立驻村(社区)律师司法调解模式,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通过联合调解、定向调解、集中调解,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构建基层协商民主机制,进一步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深入开展以村(居)民会议、协商议事、民主听证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建立健全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治理基本架构,形成多元主体合作互补、共同治理的局面。
四是坚持创新实践,构建社会治理新体系。深化平安灵武建设,积极构建智能高效联动共治的社会治理协调运行体系、基层为主多元调解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体系、立体交叉全面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分明保障有力的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体系。加大综治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力度,将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范围。
五是坚持从严要求,打造过硬的政法信访队伍。倾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严格、有担当的政法信访队伍,能够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带动力、战斗力和亲和力,真正达到“作风过硬、能打善战,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总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