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至6月,张树峰先后6次安排该县托依堡勒迪镇中心学校在某农家乐组织公款宴请。2016年12月和2017年2月,张树峰又分别安排沙雅县古勒巴格镇中心学校和红旗镇中心学校在县城某个体饭店组织公款宴请。张树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张树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党风室点评】张树峰身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心存侥幸、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公然安排管理服务对象钻进农家乐和个体饭店搞起了公款吃喝,企图逃避监督。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揭开“隐身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执纪越来越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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