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关键在成果运用。近日,厦门市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若干意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意见》明确,巡察成果运用要坚持市(区)党委统一领导,巡察机构组织实施,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具体落实,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围绕巡察成果运用重点环节,健全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督办等链条,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政治作用,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巡察组巡察了解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巡察成果应当科学形成报告材料。巡察报告要做到客观公正、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重点问题线索审慎形成要情专报,找出重点事、重点问题背后隐藏的重点人;对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以及“三重一大”“四资一项目”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适时提出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执行、专项整治、创新改革等建议。
对巡察发现的有关情况、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以及需向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的情况,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都应当及时研究,明确处置意见,审定巡察情况。在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约谈制度,根据问题大小、情节轻重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在巡察撤点前妥善处理,迅速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强化巡察反馈情况全面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应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报告;对巡察移送的问题和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优先办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同级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况分别通报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
《意见》还要求各级党委应当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以及运用成果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同时将巡察反馈情况和整改工作作为被巡察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巡察成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成果运用到位,《意见》明确,对巡察发现的典型事例、整改措施、经验做法等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同时,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清单管理制度、巡察整改评估和分类处置制度,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结合电话询问、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或暗访核实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情况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对巡察成果运用不重视、不落实、组织领导不力的,不配合巡察工作、监督执纪不严格,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推动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05-02 来源:人民网 | 编辑:确牛
03-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 编辑:确牛
03-31 来源:科技日报 | 编辑:确牛
03-03 来源:中国科技网 | 编辑:确牛
03-04 来源:国防部网 | 编辑:确牛
03-13 来源:新华网 | 编辑:确牛
03-30 来源:科技日报 | 编辑:确牛
03-15 来源:中国日报网 | 编辑:确牛
10-31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05-04 来源:科技日报 | 编辑:确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