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深圳和新疆的克拉玛依、福建的三明被列为三个试点城市。作为国务院今年的70项医改重点工作之一,DRG收付费改革第一次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今后市民在深圳就医,按项目付费将逐渐减少,而打包付费将成为常态。
之前,深圳市就在部分医院试行“打包付费”,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人头包干、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此次深圳市成为全国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城市,乃是对“打包付费”模式的进一步完善,以此破解患者看病贵的难题。
按病种付费上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后来在发达国家先行推广,现在逐渐演变成按病种分类方案。本次试点推行的是我国自主设计的C-DRG,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病人得了同样的疾病,遇到同样的并发症等情况,按照同样的方式处理,将实行“一口价”的打包收费。
此前各地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费用纠纷事件,均曾出现乱收费、过度治疗的情况。传统按项目收费模式,也给医保增加负担,不仅要逐项审查收费合理性,还要防范医院搞过度医疗,令医保费用不堪重负。
而“打包付费”不再按照每一个项目收费,从而避免重复收费、多开药、开贵药、无谓检查等行为,能够有效防范过度医疗。“打包付费”配套推行年薪制,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从而实现“以技养医”,摆脱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弊病束缚。
《燕赵晚报》2017.6.7 文/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