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自2015年成功申报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以来,按照“一年起好步,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目标,围绕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具体实施中,平罗县通过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强化就业服务指导、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等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有力推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此同时,成立了宁夏首家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达17.7亿元,其中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达10.12亿元,为经营主体和农民节约利息2500万元,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了改革释放的红利。
12月13号,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对平罗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进行了考核,对平罗县此项工作给予肯定,要求平罗县要继续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力度、释放改革最大效应,稳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努力创造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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