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2起,处理397人,处分302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理13人,处分10人。
夯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出台后,市委及时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办法,从20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在重要节日、换届等节点,市委多次召开作风建设约谈会、谈心会,坚决防范和纠正收受节礼、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建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主责部门,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市委督查室每半年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地督查,市纪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问题查处问题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紧盯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逢节必令、逢节必查,通过采取市县联动、县区互查、第三方参与等方式。将全市公车信息全部录入“智慧纪检”平台,通过GPS定位实现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购物卡、公车私用等问题。借助新媒体新技术,在淮北纪检监察网、“廉洁淮北”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平台和反“四风”随手拍,织紧织密群众监督网。开展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升学宴谢师宴、“酒桌办公”、“一桌餐”等专项整治,密切关注和查处隐形“四风”问题。
强化执纪问责,持续形成震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先后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9个党组织(纪检组织)、32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对执纪审查、巡察监督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2016年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人员,原则上都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公开曝光的违纪情节也越来越具体,持续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氛围。五年来,市纪委共分32批对115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涉及党员干部145人次。
注重标本兼治,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作风改进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市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保留一般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对检查搞好人主义、效果不理想的,坚决纠正处理。针对皖北地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活动,出台“七个严禁”约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安徽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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