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食品消费观念发生明显变化,饮食结构日趋合理、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据居民收支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一季度,平罗县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450.1元,同比增加304.7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有:
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2018年一季度,平罗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39.0元,同比增长7.5%。伴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增强了城镇居民食品消费能力。
二是食品消费多元化。随着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开始注重饮食健康。一季度,平罗县城镇居民薯类、蔬菜和食用菌、肉类、水产品、蛋类人均支出增幅显著,人均消费分别为10.1元、100.2元、337.0元、14.4元、13.6元,分别同比增长23.8%、26.2%、30.4%、5.3%、49.7%。
三是饮食服务成为新时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居民的就餐观念发生转变,更加注重饮食氛围、饮食享受,在外用餐成为了新时尚。一季度,平罗县城镇居民人均饮食服务消费249.9元,同比增长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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