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按照区委、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年”和“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要求,惠农区四措并举扎实开展“三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打折扣,进一步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三不为”问题,力求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分工,结合上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逐人查找在思想、作风、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三不为”问题清单,做到问题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二是加大力度整改问责。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逐一销号。强化问责处理力度,根据了解掌握的干部“三不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聚焦不落实的事和不干事的人,依据《惠农区整治“三不为”问题督查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启动干部“三不为”问责处理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考核。坚持把推动干事创业与从严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惠农区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通过开展日常约谈、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教育、帮助和提醒被谈话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强化考核机制,围绕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抓好干部“干事档案”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目标管理考核、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制、督查问效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注重结果运用,把整治“三不为”问题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考核奖、绩效工资发放相挂钩,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和督查问责实效。
四是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定期筛选出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三不为”问题重点线索,建立干部“三不为”问题线索清单。把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原因、查漏补缺,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实现抓人促事、提高机关效能的长效机制。(黄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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