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和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通过审查验收
2018-06-11 07:08来源:
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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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作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县,按照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全面开展了全县13个乡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权属和面积的调查,并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技术方案确定的技术要求,建立标准、规范统一,且集图形、属性、档案为一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通过调查全县共有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17宗,面积为2826.03亩,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要求,对全县13个乡镇工业仓储和商服旅游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将工业仓储类用地划分为2个级别,对商服旅游类用地划分为3个级别,参照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规程,率先在全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地价依据,最终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