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医保局围绕让城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照顾性、倾斜性保障政策,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我州医疗保险支持健康扶贫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应有作用。
立足制度设计,完善医保健康扶贫政策。州人社局在《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基础上,起草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了《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整合后全州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方面的倾斜政策,补足短板,确保省指标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有所突破。
立足信息精准,落实医保健康扶贫待遇。州医保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录入、标识和动态管理工作,没有参保的按先参保后缴费原则限时纳入参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覆盖所有贫困人口。截至2018年5月,全州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0436人(含已脱贫204928人,未脱贫125508人)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及时补助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标识工作,集中时间、力量和人员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识别和比对筛查工作,把比对出来的贫困人员信息标识到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到精准识别,确保纳入健康扶贫范围的贫困人员及时享受优惠照顾政策。
立足便民惠民,确保贫困人口方便看病。州医保局及时完善协议内容,及时将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补充进服务协议内容中,督促州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措施。加强报账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协调协议定点医院、民政、卫计、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发生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由县市协议定点医院医保办先对参保患者一次性报销,再由医保中心、民政局对协议定点医院分别按时结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窗口在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患者只需缴清10%个人自付费用,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需求和“跑腿”麻烦。
立足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州医保局印制了《楚雄州健康扶贫20问》、《楚雄州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折页》等资料,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会、户长会、党员会、群众会、家庭医生进村入户签约服务、巡回医疗等机会,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健康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医保待遇,提高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科学合理就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向群众广泛宣传医保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清楚缴费政策,知晓医保待遇,提高群众满意度。
截至今年6月初,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门诊(含普通门诊和特慢病门诊)519094万人次,发生门诊费用2625.33万元,统筹支付1210.31万元。通过医疗保险支持健康扶贫保障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医疗保险支持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03-24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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