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探索出了小微项目进村居、乡村旅游、项目扶持资金折股分红、开发边角经济等增收“十法”,强化了村集体自我“造血”、自我保障、自我提升的能力,着力释放了改革活力。
一、边角经济增收。村集体从路坎、壕边、闲置荒片、房前屋后等闲散边角入手,把一些零零散散、边边角角的土地盘活、用好,增加集体收入。
二、光伏发电扶贫增收。结合扶贫攻坚工作,争取上级光伏项目,由政府投入资本金,其余投资利用政策性贷款,为贫困村建设光伏发电站,发电收益在偿还本息、用于贫困户脱贫后,剩余部分作为村集体收入。
三、依托旅游项目增收。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观光经济、田园经济,兴建乡村游、农家乐民宿等项目,开辟村级集体增收新渠道。
四、开发资源增收。充分利用“四荒”等资源优势,大力兴办集体林带、林场、果园、鱼塘等,实行统一开发、分户承包经营,增加集体和成员收入。
五、小微项目进村居增收。对集体闲置的校舍、仓库、厂房等资产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予以盘活,积极引进小微项目实现集体和成员双增收。
六、土地增值增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集体四荒地、家庭承包土地统一整合后,转包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提高土地承包费,实现集体成员双增收。
七、服务创收增收。充分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引领作用,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以及其他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实现集体增收。
八、依托社区建设增收。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积极进行旧村改造,搞好腾退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把开发建设的沿街楼房店面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租赁,增加集体收入。
九、区位拉动增收。城镇、郊区和交通要道的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通过房地产开发、商贸流通、餐饮服务、招商引资等项目,实现以场地生财、以区位聚财、以服务引财的目的,有效地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成员增收。
十、项目扶持资金折股分红增收。村集体将扶持资金通过投资入股企业,或者通过投资入股领办、合办种植、养殖合作社等形式,从企业、合作社经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持股分红,带动村级集体持续增收。
03-24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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