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精准有序,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打造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紧盯“关键少数”,监督主体责任落实
市纪委监委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履责内容,用“放大镜”找漏洞,用“显微镜”找问题,确保落实落细。
在市委常委带队重点检查六个区、1个管委会和3家市直单位的基础上,依托综合派驻(出)机构、委托市教育工委、市卫计委等对全市近140家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首次将高校、国企、医院纳入检查范围,实现实地检查全覆盖。
同时,市委班子领导带头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并当场接受评议,组织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开展公开述责评议,通过述责、质询、点评、评议,督促主体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市纪委监委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党风政风点评台》对各级各部门履责情况特别是履责不到位等问题见人见事进行通报点评,并建立抄报单制度,将发现的突出问题抄报问题所在单位的分管市领导,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1-10月,共问责74人和3个党组织。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专项治理
厦门市纪委出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对帮扶领域工作落实、民俗活动大操大办、民生领域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展开专项整治,“矛头”直指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我们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58起58人,党纪政务处分47人。
与此同时,强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性选择3个镇(街)和5个村(居),组织两轮深挖“保护伞”提级机动式巡察、一轮区级交叉巡察,精准摸排情况,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线索270件354人,立案54件61人,党纪处分26人。
拓宽监督渠道,凝聚监督合力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在扛牢抓实监督职责过程中,必须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把“两个维护”落实情况作为最重要内容。
厦门市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专门制定《政治巡察要点指引》,形成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多部门监督合力,打造“巡察+”制度链条,并在全省率先对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通过严肃通报问题形成再震慑。
同时,充分发挥市级38家派驻(出)机构的“探头”优势,拓宽监督网络,建立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和办信办案划片协作小组,形成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片区协作机制,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有效破解派驻机构不想、不能、不会监督问题。
市纪委监委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建立“1+X”专项督查机制,紧盯重要节点,发挥财政、审计、人社等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将监督工作由“一家抓”变为“大家抓”。
“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与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抽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津贴奖金的‘正面清单’,市公安局依托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的大数据平台,移送疑似公车私用的线索……”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齐抓共管、联动督查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坚持刀刃向内,打造“纪律部队”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
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手电筒也照自己,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一方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线索管理电子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集体研究,并建立健全179名副处级以上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定期集体分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思想作风、工作状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作风开展9次专项纪律督查,严肃问责不担当、不尽责的干部。
截至10月,共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立案5件处分5人,组织调整2人,对22名纪检干部履职问题进行处理。
不仅如此,还专门设立“党风政风点评台”、出台《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行为规范》、选聘2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力求监督质量稳步提升。
“我们将持续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民生帮扶、涉黑腐败等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织牢‘监督网’,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厦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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