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3日通报,一些电视台播出的“苗医鲜药·苗仙咳喘方”“时尚与健康消脂瘦身汤”等40条广告,存在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时长超时等严重违规行为,要求立即停播。
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自觉清理存在同类违规行为的广告,特别是要杜绝有关违规广告改头换面再次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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