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劳动镇民强村村民王永向多家媒体反映,现任民强村党支部书记王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粮食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种植补贴款及泥草房改造款多达几十万元,村民多次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至今不予公开处理结果。
2016年民强村党支部书记王福私自占用民强村二队南道边林带地21亩,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变为耕地耕种玉米,利用不法手段据为己有。王福在有住房情况下,以其母亲杨氏(已去世)的名义占用房基地新建住房两间,骗取国家泥草房改造款28000元。在国家泥草房改造期间,村党支部书记王福以村民董占河、杨国臣、曾凡春、李明臣、葛长江的名义骗取国家扶贫款210000元(纪委查实中)。
(中间深蓝色房屋即是以其母亲杨氏名义盖的房子)
2018年王福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粮种综合补贴112000元,其中粮种综合补贴1200亩合计85000元。玉米专项补贴1100亩合计28000元。2019年,民强村实际种植大豆面积110.6亩,村党支部书记王福上报大豆种植面积464.7亩,虚报大豆种植面积354.1亩,按照国家每亩大豆种植补贴255元计算,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90295.5元。此款项不知去向。
村党支部书记王福利用手中权力侵害村民利益。民强村集体在2004年将村集体杨树卖给村民杨福山后转卖给周成学,合同约定期限至2024年。在承包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村党支部书记王福欲强行收回,以苗圃林床名义对外承包,严重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当年签订的承包合同、杨树现状、村委会的发包公示)
村党支部书记是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人,应该时刻为村民服务,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利实施违法犯罪,骗取国家相关补贴款。对于村党支部书记王福的犯罪行为村民多次实名举报,如此清析的犯罪事实,相关部门一直以调查名义拖延至今,没有对其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相关处罚,这样的党员干部怎么能让人民群众信服?怎么能带领村民集体致富?村民的实名举报希望能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其违法犯罪事实进行查处,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环境中给与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03-24 来源:华夏时讯 | 编辑: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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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来源:中国科学院|编辑:确牛